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下载专区 >> 制度文件 >> 正文

环艺教学模型制作实训室规章制度

发布者:美术学院 [发表时间]:2023-07-22 [来源]: [浏览次数]:

1.环艺教学模型制作实训室配有:曲线锯,多功能锤钻,手电钻,木工雕刻机,空气压缩机,电动钉枪,电圆锯,往复锯,抛光机,推台锯等供学生上环艺制作课之用,应加强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

2.教师在课前应准备好各种实验器材,按物品清单逐项清点并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每堂课程结束时,应逐项清点检查所有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4.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听从指导教师安排,注意用电安全,对物品轻拿轻放。

5.学生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难题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切勿盲目乱试或野蛮操作。严防事故,确保安全。

6.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喧哗、嬉戏、吃零食、喝饮料。

7.实训室的设备昂贵,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训室中的任何设备。

8.学生应按指导教师的指导参与设备的使用,在不清楚仪器的性能和用法的情况下,不可以擅自动用室内相关仪器和设备,自觉爱护所有的仪器和用品。

9.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

10.借用实训室内小型环艺工具的对象必须是本院该学期上环艺课的学生,借用环艺工具的学生严格按本规定履行借用手续。

11.学生若将所借机械工具丢失,须按所借机种购入价的90﹪赔偿;若将所借机械工具的部件、附件丢失,须按所借机种的部件、附件重新购入价赔偿;若将所借机械工具损坏,须交由管理人员送至维修站修理,所需费用由借用机械工具的学生支付;若将所借机械工具的外表划伤、碰伤、磨损,须根据划伤、碰伤、磨损程度的大小赔偿(以所借机种购入价的千分之一为起点)。

12.若本院教师确实需要使用机械工作的,应由该教师向院领导提出,经同意,并出具相关批条后,方可借用。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丢失或损坏,应按相关规定赔偿。